專業學門教育認證 > 作業規範

服務對象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校院,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系、所、學程、學院等教學單位均可申請認證。

作業程序


 
作業流程 時 間 內容說明
申請及受理 1個月
  • 學校主動提出申請認證
  • 隨時受理學校申請
籌組認證專業工作團隊
  • 收到學校提出之申請資料後,隨即籌組認證專案工作團隊,規劃認證作業相關事宜。
  • 依申請認證單位之專業領域,籌組認證執行委員會及各學院/系所/學程認證小組。
  • 認證專案工作團隊規劃認證時程,並視需要前往學校舉辦籌備會議及認證申請單位說明會。
自評資料準備 1-3個月
  • 學校所有申請認證單位依認證構面撰寫書面自評報告書。
  • 申請認證單位若有任何疑問,可與認證小組召集人進行溝通諮詢。
書面審查 3-6個月
  • 認證小組就申請認證單位所提供之書面自評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 認證小組召開書面審查會議,並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作為認證申請單位改善調整之參考。
改善調整
  • 申請認證單位若對書面審查意見有任何疑問,可與認證小組召集人進行溝通諮詢。
  • 申請認證單位依書面審查意見進行改善調整。
  • 申請認證單位依書面審查意見改善調整完成後,申請進入實地審查階段。
實地審查
  • 召開實地審查行前會議。
  • 由認證小組委員進行實地審查,事後召開實地審查檢討會議。
檢送實地審查意見初稿
及受理學校補充說明
2個月
  • 函送實地審查意見初稿給學校。
  • 申請認證單位可針對建議事項提出補充說明回應。
審查及確認報告
  • 認證小組確認認證報告內容(含補充說明回應),並經會議討論提出認證結果建議書。
  • 由認證執行委員會確認、認證委員會核定認證結果。
  • 將核定結果通知認證申請單位。
公布認證結果
  • 公布認證結果,「通過認證」單位於繳交相關費用後,即授予證書、公告於網站及相關公開文件中。
  • 「不通過認證」單位可於1年後重新提出認證申請;或於隔年提交改進報告書,由認證小組委員免費提供專業諮詢,以進行持續改善。

認證申請


台評會隨時受理學校提出之認證申請,有興趣者請下載申請書,並由學校發函至台評會辦理認證申請登記。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2-33431109駱菀柔經理,台評會將竭誠為您服務。

認證申請書(系所學程)

認證申請書(專業學院)

 

認證結果


認證結果 說明 備註
通過認證 有效年限6年
  • 已充分具備自評能力。
  • 設立宗旨、目標能徹底落實於實際辦學成效,各項策略執行充分具備連貫性,能具體顯現未來發展穩定性,確保永續經營並發揮特色。
  • 認證有效年限自認證結果公告日起生效。
  • 「通過」認證單位可於認證有效年限屆滿前6個月申請展延審查;如逾規定之展延申請期限,須重新提出認證申請。
有效年限3年
  • 已能符應自訂辦學目標,但尚未充分具備自評能力。
  • 設立宗旨、目標能妥善落實於實際辦學成效,各項策略執行已具備相當程度之連貫性;惟尚未能具體顯現未來發展穩定性,能否永續經營並發揮特色尚待觀察。
不通過認證
  • 未能具體達成辦學目標。
  • 設立宗旨、目標未能妥善落實於實際辦學成效,各項策略執行不具備連貫性,其永續經營有相當不確定性。
  • 受認證單位於收到認證結果後,若未通過認證而有異議者,須於15日內,依「專業學門教育認證申訴作業辦法」向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
  • 「不通過」認證單位可於1年後重新提出認證申請;或於隔年提交改進報告書,由認證小組委員提供專業諮詢,以進行持續改善。

評鑑認證

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