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學評鑑辦法」第5條規定略以:各大學應接受教育部或教育部委託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之大學評鑑。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教育部申請免接受評鑑:
一、已建立完善自我評鑑制度,其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經教育部認定通過。
二、已經教育部認可之其他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評鑑通過。
另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自主辦理系所品質保證要點」第3點規定,學校得依據自身需求,自行洽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業評鑑機構,申請辦理系所/學程/學院認證。
台評會業於2010年8月10日獲教育部認可為【國內專業評鑑機構】,並於2015年經再認可審查通過,為能持續協助各大專校院建立品質改善機制,強化其優勢發展特色,特規劃「專業學門教育認證計畫」,以提供公正、公平、專業且完善之認證機制與諮詢服務。
本計畫主要目的為瞭解各大專校院之教學品質現況,進而協助各校建立品質改善機制,以強化優勢發展特色。茲列述目標說明如下:
(一)瞭解申請認證對象辦學品質現況,包括確保學生學習成效之機制與執行成果。
(二)協助申請認證對象建立品質改善機制。
(三)促進申請認證對象展現辦學特色,邁向卓越。
(四)提升臺灣高等教育品質。
台評會秉持「發展及推廣評鑑知識與技術並提供評鑑服務」之宗旨,致力於推展公開、透明、合理之評鑑機制與知識,藉由具公信力的專業評鑑團隊,輔導並鼓勵各機關團體自我提升,兼顧內、外在品質,雙管齊下持續不斷激勵內部再造工程,以健全多元化發展之精神推動「專業學門教育認證計畫」,並具備下列特色:
(一)自我評比,自訂特色及評估指標項目。
(二)自評前充分諮詢服務,自評後提供書面改善。
(三)改善調整階段完成後,再進行實地審查作業。